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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14岁女孩惨遭多人霸凌 被迫割喉求生

2024-4-24| 发布者:mghrshw

摘要:湖南长沙一名14岁女孩,半个月前遭多名同学霸凌、殴打,被迫割喉求生。相关视频引发关注。这已经是近期该女孩第二次被同学殴打,身体多处有开放性伤口……4月23日晚,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才对此案发通报。女孩家 ...

湖南长沙一名14岁女孩,半个月前遭多名同学霸凌、殴打,被迫割喉求生。相关视频引发关注。这已经是近期该女孩第二次被同学殴打,身体多处有开放性伤口……4月23日晚,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才对此案发通报。

女孩家长发布的视频中,女孩被多名身穿校服的女孩和男孩殴打,不断被扇耳光和用脚踩头部。有人喊“把刀拿过来,老子要捅她一刀子”。视频中,有脖子部位被割伤的画面。

综合陆媒报导,女孩称被学校的阎某涵等人殴打,为逃避殴打,女孩捡起玻璃碎碴划伤喉部,企图以自杀的方式乞求阎某涵等人停止殴打,不料却换来变本加厉的殴打。

家长刘先生表示,4月16日,女儿被同班女同学打了一个多小时,当对方提出换个地方时,女儿担心还会被打,就捡起玻璃碎片说“再打我就死给你看”。刘先生称,女儿颈部多处被割伤,腕部、面部受伤,被鉴定为轻伤二级。

4月16日,湖南航天医院出具的住院患者疾病诊断证明显示,该女生腕部开放性损伤(右,尺侧腕屈肌部分断裂);颈部多处开放性伤口;面部挫伤;头皮血肿;建议继续住院治疗。

女孩家长提供的接报案回执显示,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麓谷派出所在4月16日已经受理某某被殴打案件。

刘先生还表示,3月29日,打人者以前也曾殴打其女儿。当时经过调解,对方赔偿了医药费。据其提供的社区调解协议显示,当日,上述2人“因琐事发生打斗”,其女儿被对方“用高跟鞋打伤头部”,由于双方为未成年人,双方监护人处理此事,当场赔偿8000元医药费。

半个月后,对于女儿再次被打,刘先生希望打人者受到刑事处罚。

女孩家长表示,虽然事发多日,每每看到被打视频都会止不住地流泪。“打人者已被放出,我心有不甘,我一定要让打人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家长说,孩子被打不止一次,医院诊断书显示,伤者的手腕部和颈部有多处开放性伤口,面部挫伤,头皮血肿。

对此,被指打人方的家长阎先生则称,双方应该属于互殴。刘先生的女儿伤得比较重。

4月23日,涉事学校长沙市岳麓区西雅中学工作人员和长沙警方回应奔流新闻记者时皆称,正在调查处理当中。

23日下午,涉案学校的工作人员称,学校暂不接受采访。

家长提供的接报案回执显示,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麓谷派出所在4月16日已经受理刘先生女儿被殴打案件。相关派出所和公安分局没有接受陆媒的采访。

而岳麓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此事。

湖南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4月23日晚,针对网传“长沙一女生遭霸凌,被迫割喉求生”通报称,两名嫌疑人(15、14岁)已被传唤到案,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上述校园凌霸事件再次令网友愤怒。

“塑风”:霸凌事件的出现,首先要问责相关的教师,再撤校长、教育局主管的职。如果是恶性事件,还要撤他们上级的职。否则官方只会和稀泥、大事化小。不能这种事件发生了,然后被逼着去处理。

不少网友表示,现行的未成年保护法,应该改为未成年受害者保护法。

“竹叶凝珠”:首先应该把“未满十八岁杀人不会被判刑”这个概念清除,要把“杀人者死,伤人者刑”这个观念深入人心。

“guan_15756321492166”:就加害者与受害者相比较,法律保护受害者才能保证基本公平公正。校园霸凌的说法应该改为校园犯罪。凡受害者不和解的,按照校园犯罪论处。

在中共统治下,近几十年来,大陆履次发生恶劣的校园霸凌事件,引起公愤。作家廖祖笙曾分析认为,校园霸凌得不到有效遏制的主要原因,是中共司法不公派生出来的问题。光天化日之下不断出现杀害同学的事,执法部门非但不主持正义,维护受害人的权益,反而和犯罪者同穿一条连裆裤。整个国家没有法制可言,不但校园没有安全感,在哪个角落都没有安全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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